合同生效但未實際履行需承擔的責任有哪些
合同生效但未實際履行需承擔的責任主要包括:1、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,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;2、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,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;3、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,對方可以要求履行。合同生效但未實際履行需承擔的責任有哪些的法律依據(jù)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條
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應當承擔繼續(xù)履行、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。
第五百七十八條
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,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五百八十三條
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,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,應當賠償損失。